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标。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合肥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教师发展,根据高职教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管理机构。教学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由院长、副院长负责,教学办对接教务处、督导中心、继教院、图书馆,综合办对接科技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学管办、团总支等按职能协助,重要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
设物联网、计算机、智能化、数字媒体四个教研室,教研室工作按照《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见学院网站)执行,教研室主任主持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每专业设专业带头人1名(一般为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专业教学团队由本学年专业课授课教师组成,负责课程教学,协助专业建设管理。
第二章 专业建设
第3条 专业。学院举办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高职专科专业,逐步举办物联网工程技术等本科专业(同时停办相关专科专业)。各专业办学规模总体相近,对普高招生需调剂录取的专业逐步停招,同步新增优势新专业,对就业率、留肥率、升学与对口率(对口率*就业率+升学率)未达学校就业目标的专业减招。
每学年根据合肥市产业需求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岗课赛证”人才培养模式。第1、2学年校内教学,第3学年岗位实习、毕业设计;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减少总课时,校内专业课平均理实比高职专科为1:1、高职本科1:2。
第4条 课程。课程设置贯彻教育部标准率不低于80%,另纳入企业课程、专升本课程、考编课程,课程内容由人培方案规定。计算机教研室负责全校“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通识课教学。
第5条 教材。由专业带头人选用教材,优先使用自编教材、国规与省规教材,每学期教材清单需经学院党总支审核方可上报。
第6条 实习实训场所。各专业在合肥市拓展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并安排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教师联系。
校内实训室设置贯彻教育部标准,由牵头专业管理,由实验教师具体管理,核心软件可由授课教师维护。机房等有贵重设备的实训室开门权限由实验教师掌握,不得安排学生准备实验(含开关门与设备、配置系统等);其它实训室由任课教师开关门、设备。实训室卫生由实验教师安排各使用班级轮流值日,按周打分,发劳动教育课教师作为值日班级劳动教育课实践(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70%。
第7条 师资。每门专业课储备2名校内教师(含兼课教师),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每学期专业课教师、专业带头人双向选择安排教学工作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专任教师总课时一般为学校基础量,非专任教师不超出周6节。各专业不得跨团队安排任课教师,教师缺额报教学办调剂,并做好后备教师培养或课程调整。
教师应在本科以上阶段学习过所授课程,或考取相关职称资格(或权威的行业认证)证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课,优先安排近一学期在学生所在学院任教其它课程的教师,其教学考核一般在学生所在学院进行。
实习指导教师由专业核心课教师担任,同时外聘行业导师(每班1-2名),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课时录入教学任务。每班每周分组线上集中指导学生2节课,纳入课表,由行业导师听取学生实习汇报、给出指导意见,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旁听。
每专业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教学能力比赛。按学校要求加强导师制管理。
第三章 日常教学
第8条 总体要求。按照《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见学院网站)落实教学规范、教学组织、学生管理、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教学,防止安全事故、教学事故发生。
第9条 课表。班级课表中,周三下午不排课,双休日、晚自习不排课(线上课除外),7-8节尽量不排课,1-2节原则上均排课。教师课表中,每天授课不超出4节,同一门课2节连排、每天同一班级最多安排1次、一周内有至少1天不排课的间隔(该课程在教学南楼有课的,为及时实践可不间隔)。推进理论课排在教室、实践课排在本专业实训室。
对于联合培养本科专业学生,高职阶段曾修的专业课程(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且成绩良好以上(达到70分),学生可凭原学校成绩查询系统截图向授课教师申请免上课,平时成绩按曾修成绩计算,须参加期中、期末考试。
第10条 作业。专业课每8课时布置1次作业或实验报告,作业与实验报告的数量符合课程理实比。
第11条 成绩。学生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中考试前后4周内开课或结课可无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组成,每部分比例不低于20%,具体由任课教师确定。平时成绩根据作业、测验、提问、考勤等综合评定,考查、期中考试由教师随堂安排,期末考试由学院安排笔试,提倡使用试题库考试、考查。“专业考证指导”课教考分离,学生返校时考核。
第四章 教学提升
第12条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每专业每学年组织1项校赛,二年级学生参赛率达60%,校赛胜出队伍参加省赛,每名教师每年最多指导1组。学生返校参加大赛集训视为在校实习。学生获得省赛奖项,经学生申请、专业带头人审核并通知授课教师,可免修“毕业设计指导”课及毕业设计。
第13条 考证。学生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等)初级,或华为认证初级,或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经学生申请、专业带头人审核并通知授课教师,可免修“专业考证指导”课,获更高等级证书增加免修“毕业设计指导”课及毕业设计。
第14条 教研与质量工程。每个教学周的星期三下午为教研活动时间,由各专业带头人结合教学、教研编制学期计划并主持,本专业教学团队参加,教研活动材料报教研室存档。
教研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名额由学院分配至各专业,团队类项目由专业带头人或专业核心课教师主持。教研与质量工程项目要与我院教学实践相结合,否则学院不予推荐立项,对未取得明显应用效果的项目学院不出具结题意见。
第15条 科研。科研项目要与我院的横向课题、社会培训、职业院校技能比赛、创新大赛、专业建设等至少一项相结合,否则学院不予推荐立项,对未取得明显应用效果的项目学院不出具结题意见。
学生参加横向课题的,经学生申请、专业带头人审核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每获得50元劳务费用,可认定为1天岗位实习并抵扣毕业实习天数。
第16条 校企合作。各专业主动对接合肥市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拓展实习就业基地与战略合作企业。各专业根据备课需要推荐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做好检查、鉴定,鉴定结果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
鼓励各专业举办订单班,订单班吸纳企业的岗位标准与优质师资,在一年级后选拔部分学生参加,开设企业选修课程并替代原有课程,学生未来在合作企业及相关行业就业。
第五章 考核与奖励
第17条 教学质量考核。学院在学校规定基础上制定量化指标体系(见附件),学期初评、学年终评。考核名额综合过去三学年数据按比例分配至各专业,对标志性成果(附件中第4、5、9、10项)均分最高的招生专业增加1个优秀名额。考核流程为:专业带头人与责任科室分项评分,教学办汇总,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
对职称任期内未获优秀、得分位于本专业团队前50%内、当年拟晋升职称的教师,经专业推荐、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可推荐优秀。
第18条 推荐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须上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或本学年教学质量初评得分排名位于本专业团队前60%,上年度教科研工作量达标(不含转化),预计当前学年教学工作量达标(不含转化),优先推荐过去三年未获评“考核优秀”或“优秀教师”者。
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须师德考核优秀,上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或本学年教学质量初评得分排名位于本专业团队前60%,优先推荐过去三年未获评“优秀”者。
推荐优秀教师,须师德考核优秀,上学年教学工作量、教科研工作量均达标(不含转化),上学年教学质量考核的得分排名位于本专业团队前60%,优先推荐过去三年未获评“优秀教师”的专任教师。
第19条 激励资金。二级学院使用横向项目劳务费激励教育教学团队工作,不含:本职常规工作,有除工资外其它报酬的。额度上限为每学年2万元/团队(现含辅导员、招生专业共6个团队,上限根据收入浮动),由团队负责人向横向项目牵头人提出报销事由与金额,学年内未用完的额度作废。
第20条 学校规定由二级学院分配的奖励性绩效,教学部分按以下学院安排的工作计算工作量,按100元/天预算金额,余额由各科室再分配。
专业带头人(非教研室负责人),12天/学年;
专业群带头人,5天/学年;
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新撰4天/份,修订2天/份;
课程标准,新撰2天/份,修订1天/份;
撰写报送上级的工作材料(5000字左右),2天/次;
任实训室项目招标负责人,1天/10万元(最多5天);
监考,0.5天/次;
期末考试课命题(或使用试题库),1天/课程;
赴企业指导实习、访企拓岗,0.5天/次;
参加校外招生宣传,带队参加校外招聘会,赴其它单位联系调研,据实计算;
参加赴政府部门的项目答辩、会议汇报,家访学生,1天/次;
学院安排节假日到校加班,据钉钉打卡计算;
其它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的工作。
第六章 教学管理
第21条 教学档案。教研室(专业)归档的主要有:教师业务档案(基本信息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双师证书复印件,教学质量考核表、年度考核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创新比赛获奖材料,教、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等),教师授课手册(电子),学生作业与实验报告(纸质与电子),期末试卷,岗位实习材料,教研活动记录(签到、网站新闻等),实训室使用记录本,实训室技术文档,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教学办归档的主要有:办理的以学院名义发布的文件,上级重要来文,教学任务安排表,总课表,调课记录(电子),教材清单,学生成绩表,学籍总表,学籍审批材料,教研与质量工程的立项、中检、结项材料,教学例会考勤,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综合办归档的主要有:办理的以学院名义发布的文件,上级重要来文,科研的立项、中检、结项材料,校企战略合作、实习基地协议,企业实践材料,导师制材料,资产表,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第22条 教学诊改。通过教学检查(期初、期中、期末)、每日教学巡查、学期学习委员座谈会落实教学诊断与改进,落实公开课、学生动态评教。
第23条 教学管理。推进学院、专业两级扁平化管理。3000元以内的教学费用开支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学校规定决定,超出按学校流程办理且报销时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教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决定,涉及专业性评价的由专业带头人人审核。
专任教师因私调课、教研及其它活动请假须走OA请假流程。教学坐班人员要遵守学校考勤规定,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可调休不超出1天(在1个月内补班),尽量用调休代替加班。
第七章 附则
第24条 本细则修订后自2025年9月起执行,与学院以前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为准。本规定由信传学院解释。